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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有哪些

2019-05-20 16:58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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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生活中,我国有很多法律都是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比如一些责任的承担有的是不需要举证就能直接认定,但是有的责任承担者在有需要举证之后才能认定的。因为这类行为比较特殊,那么侵权责任法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有哪些呢?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侵权责任法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有哪些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

  2、患者因下列情形之一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a)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b)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c)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侵权责任法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有哪些

  3、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

  4、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注意:建筑物倒塌适用无过错责任。

  5、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

  6、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过错。

  7、地下施工(包括窨井)致人损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过错。

  8、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

  二、过错推定责任与无过错责任区别

  1、从责任的性质上看,无过错责任不具有对违法行为的制裁性,而在于对受害人提供补偿,补偿功能是它的一个很重要的法律特征,过错推定仍然是以过错为归责原则,只是法律加大了加害人的注意义务,因此过错推定还是具有一般民事责任的教育、惩罚等性质。

  2、从最后的责任分担情况来看,由于无过错责任的基本思想是对不幸损害的合理分配,因此在侵权领域中,无过错责任往往和保险制度联系在一起,通过保险制度实现损害分配的社会化,而过错推定,因为法律加大了加害人的注意义务,因加害人未能尽到义务,所以要对受害人提供补偿,它并不以保险制度而分配损失。

  3、从免责情况来看,无过错责任并不考虑当事人的过错,一旦损害发生,就应承担责任。而过错推定责任并非不考虑当事人的过错,只是将证明自己无过错的举证责任倒置给加害人。

  4、从司法审判实践的情况来看,无过错责任并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对有无过错举证,而只要有因果关系的存在,故法官对此责任的适用缺乏弹性和适应性,而过错推定给法官在认定加害人举证反驳,提出免责事由单方面的认定有了一定的裁量权,有利于法律原则和实践相结合不断变化发展,这也归根于两者的性质,一个以分配损失为必要,一个仍然以过错补偿为原则。

  三、过错推定责任由侵权人承担吗

  过错推定原则,是指受害人在诉讼中,能够举证证明损害事实、违法行为和因果关系三个要件的情况下,如果行为人不能证明对于损害的发生自己没有过错,那么,就从损害事实的本身推定行为人在致人损害的行为中有过错,并就此承担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侵权责任法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有哪些、过错推定责任与无过错责任区别以及过错推定责任由侵权人承担吗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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