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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法人资格相互创立一个合资企业。在其中A占据合资企业51%的股权,B占据合资企业49%的股权。那麼依照法律法规,A是不是能够将自身的51%股份质押给B。假如能,有哪些标准。B是不是能够在A书面形式愿意的前提条件下,运用A质押贷款的股份开展二次质押贷款股权融资。

企业法律顾问
2020-04-11 15:59: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股权融资是指企业的股东愿意让出部分企业所有权,通过企业增资的方式引进新的股东,同时使总股本增加的融资方式。
    股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企业无须还本付息,但新股东将与老股东同样分享企业的赢利与增长。
    股权融资特点编辑
    长期性
    股权融资筹措的资金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
    不可逆性
    企业采用股权融资勿须还本,投资人欲收回本金,需借助于流通市场。
    无负担性
    股权融资没有固定的股利负担,股利的支付与否和支付多少视公司的经营需要而定。
  • 股权质押是指经企业其他投资者同意,缴付出资的投资者依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通过签订质押合同将其已缴付出资部分形成的股权质押给质权人。在质押期间,出质投资者作为企业投资者的身份不变,未经出质投资者企业其他投资者同意,质权人不得转让出质股权;未经质权人同意,出质投资者不得将已出质的股权转让或再质押。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适用本法,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担保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可以质押。
    《担保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担保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商事法》等法律对担保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虽然外经贸部《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质押未办理审批和备案的质押行为无效,但是该规定系部门规章而非法律,并且与《担保法》相比,它属于下位法,是不能对抗上位法的。
  • 质押融资就是你把某种东西抵押给银行或者什么金融机构,然后这个金融机构评估这个东西值多少钱,然后决定给你多少钱的一种金融服务,对于客户来说,是一种融资方式. 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在符合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可以依法进行质押融资的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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