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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致死与故意杀人罪在刑法上有哪些区别

2018-09-13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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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在新闻上经常会看到一些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致死的新闻,故意伤害致死与故意杀人在犯罪结果上,两种都是造成了被害人的死亡,因此实践中很多人误将故意伤害致死的行为认为是故意杀人罪。那么,故意伤害致死与故意杀人罪在刑法上有哪些区别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一、故意伤害致死与故意杀人罪在刑法上的区别主要是主观要素不同

  故意伤害致死是以伤害对方身体而导致死亡。而后者是剥夺他人生命为目的,或者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对方死亡而放任行为的发生。

故意伤害致死与故意杀人罪在刑法上有哪些区别

  二、故意伤害致死也是故意伤害罪

  死亡只不过是故意伤害的一种加重情节而已。在这里,行为人主观上只有伤害他人身体的故意,对死亡结果则是一种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这种结果的发生。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生命是行使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和前提,任何公民的生命都受法律保护。

  具有生命之他人,不问其年龄、性别、种族、职业、地位、生理及心理状态如何,均受刑法的保护。由此可见,两者最基本的就是主观目的的不同。

  三、故意杀人是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延伸阅读:

  如果没有故意杀人的行为,或者不是故意杀人,而是过失致人死亡的,就不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管有没有实际杀害受害人,只要有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除了要承担刑事责任外,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需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给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死亡的,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故意伤害致死的情况下,行为人主观上存在混合罪过形式,即同时具有伤害故意和致人死亡的过失,这是区别“故意伤害致死”同“故意杀人”的主要标志。故意伤害致死与故意杀人罪在刑法上有哪些区别,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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