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关于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界定

2019-09-20 16:34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如何界定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这是当前司法实践中比较难以把握的一个问题。一方面是因为现实生活中防卫案件本身具有相当的复杂性,另一方面是由于刑法对这一问题的定比较原则。那么,关于"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 的界定是怎么样的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一、关于"正当防卫""防卫过当" 的界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关于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界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2、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所谓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行为超越了法律规定的防卫尺度,因而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情况。

  简而言之,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区别就在于,施害人的不法侵害行为是不是实施中。因此,无论是“正当防卫”还是“无限防卫”都有一个先决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

  二、必要限度的概念的特征

  有关必要限度的三种不同学说

  在法学界和司法实践中针对必要限度有过“基本相适应说”、“必要说”、“需要说”三种不同的学说。

  “基本相适应说”认为,防卫行为同不法侵害行为,在性质、手段、强度和后果之间,要基本适应(不是完全相适应),才能成当防卫,否则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侵害行为,造成不应有危害的,是防卫过当。

  “必要说”主张以制止任意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所必须的行为作为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只要防卫行为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所必要的,则无论造成的损害是轻是重,防卫都是适当的,否则就应认为是防卫过当。

  “需要说”则认为,防卫是否过当,要以是否有利于鼓励和支持公民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需要为原则,只要防卫者认为需要,无论实施什么行为,造成什么后果,都是正当的。

  如何正确区分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对司法机关正确划分罪与非罪的界限,保证案件质量,有效地惩罚犯罪,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鼓励的支持人民群众依法同犯罪行为作斗争,树立和弘扬正气,都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关于"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 的界定,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