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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利息怎么算才合法

2019-06-28 17:06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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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对借条的利息是有相关规定的,有一个两线三区,相信一些人还不太清楚。那么,借条利息怎么算才合法呢?超过最高利率标准如何处理呢?借条中没有约定利息应如何认定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借条利息怎么算才合法?

  我国民间借贷的利率以24%(即2分利)和36%(3分利)为线,将利率分为三个区域,司法保护区、自然债务区、无效区,构成民间借贷利息的“两线三区”。民间借贷的年利率原则上不能超过24%。未超过年利率24%部分的利息法院予以保护;超过年利率24%,但未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已给付的不能再要求对方返还,未给付的也不能再要求对方给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已给付的也可以要求对方返还。民间借贷中存在的“砍头息”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出借人在出借款项时,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利息,不能计入借款本金,要求借款人返还。

  因此,在借条利息约定在不超过24%是合法的,24%~36%的部分法律不支持也不反对,超过36%的部分是不合法的。

借条利息怎么算才合法

  二、超过最高利率标准如何处理?

  1、司法保护区:即年利率不超过24%的区域。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

  2、 自然债务区:即年利率24%—36%的区域。在此区域内,借款人未支付利息的,则可以不用支付;但借款人支付利息后想要回来,是不可以的。简言之,利息没给的,则可以不给了;利息已经给的,要不回来了。

  3、无效区:即年利超过36%的区域。在此区域内,即便已经给付了,还是可以讨回来的。

  三、借条中没有约定利息应如何认定?

  对于民间借贷,一般有以下几个原则:

  1、无息推定原则

  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对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推定确认借款人不必向贷款人支付借款利息。合同法施行前,司法实践中处理有关民间借贷纠纷时,对于当事人没有约定利息的,一般都是保护贷款人获得利息的权益,按照银行借款利率计算利息。合同法对此项进行根本性改变,即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之间对于利息问题在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无偿借贷的性质。这样的规定虽然不利于公平地保护贷款人的权益,但有利于推动互助友爱的社会生活秩序的建立。

  2、合理利率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就明确规定: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对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合同法第211条规定的自然人之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是对原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公民之间借款问题司法解释在立法上的确认。

  3、不保护复利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规定: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复利(第125条、第7条)。

  法条链接:《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因此,针对借条中没有约定利息的情形,根据无息推定原则,借款人不必支付利息。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借条利息怎么算才合法”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在借条利息约定在不超过24%是合法的,24%~36%的部分法律不支持也不反对,超过36%的部分是不合法的。若您还遇到其它不懂的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在线的律师会对您的疑问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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