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办理咨询

律师你好,我 13年买的小区商铺,15年出租不到一个月发现卫生间堵塞,物业开始说是使用不当,后来我自己掏钱找了几批师傅,才知道是管道与外面下水道没接通,物业说是开发商的问题,迟迟没有维修(前后一个多月),最后是我们找开发商才得以修好,但因没能及时解决导致退租,我们只好重新招租,经几月后才租得出去,过后物业说要收之前的物业费,我应该交吗?我的损失又该找谁赔偿?

2019-12-20 13:42:44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是指按照正常程序建设单位尚未出售或尚未通知业主收房,或由于商品房出售人原因致使房屋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等情况下,因买受人并未购买或(非自身原因所致)未收房而并未享受物业服务,故在此前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但这并不意味着买受人可以利用这样的规定而故意拖延收房。
    一般情况下,若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收房的,以出卖人书面通知收房的日期为房屋交付日,此后物业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相关风险也转由买受人承担。新版的《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十二条对买受人原因导致房屋未能按期交付的,还可约定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故,买受人万不可以为只要拖延收房就可迟交物业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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