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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证违章处理程序

2018-10-16 14:17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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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的交通规则比着以前更加的严格了,一不小心的情况下,车主就会被贴上一张罚单,那么,机动车驾驶证违章处理程序是怎样呢?车辆报废要处理违章吗?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一起来详细说明一下吧。

  一、机动车驾驶证违章处理程序

  发生交通违章行为,而未造成交通事故的,具体的处理交通违章方法如下:

  一般程序,包括:调查取证,告知处罚事情、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作出处罚决定。

机动车驾驶证违章处理程序

  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包括:

  1、交通警察在现场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2、交通警察在非现场,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对违法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处20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作出处罚决定。

  所以,采用简易程序的都是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的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处理程序规定》具有一年以上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经历的交通警察,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培训考试合格的,才可以处理适用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

  注:

  1、对当事人处以罚款的,应当告知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代收机构缴纳罚款。当事人逾期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2、对机动车驾驶员违章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1)对非本辖区(以直辖市和地、市范围为界,下同)过境的机动车驾驶员处以二十元以下(含)罚款,由交通民警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

  (2)在边远、交通不便地区和高速公路上,对非本辖区过境的机动车驾驶员处以二十元以上罚款,机动车驾驶员向交通违章行为发生地代收机构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机动车驾驶员主动提出的。

  3、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和乘车人处以二十元以下(含)罚款的,交通民警作出处罚决定后,可以当场收缴。 当场收缴罚款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交通民警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交到所属单位。单位应当自收到交通民警上交的罚款之日起二日内,将罚款缴付代收机构。

  4、对吊扣、吊销非本地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的,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处罚决定生效后十五日内,将机动车驾驶证及处罚决定书转至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二、车辆报废要处理违章吗

  申请车辆报废时,车主需携带行驶证、登记证、身份证,单位车辆还需携带代码证,客运车辆则必须携带道路运输证和农村客运证明去报废中心申请,申请成功之后报废中心可以免费拖车,脱审的车不能报废。办理车辆报废手续时,车主务必提前查询车辆违章记录,如出现违章,需及早缴纳,否则无法开具相关证明。

  上述内容就是找法网小编对于“机动车驾驶证违章处理程序”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希望大家看完后对此有一个整体的认知。若是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上的在线律师,他们会一对一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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