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一种常见协议。而合同解除与合同终止作为合同消灭的两种重要方式,在现实生活中常为人们所混淆,因此,有必要对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做出区分。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二者的区别。
1、所谓合同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关系建立以后,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
2、所谓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自始至终或向将来消灭的一种行为。
1.表现相同。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都表现为依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消灭。
2、权利性质相同。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权均为形成权
3、权利产生途径相同。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的产生都可依法定或约定的两种途径。
4、方式不同。合同解除是合同终止的方式之一,合同终止的方式更广泛。
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虽然具有相同之处,但二者在理论上仍存在不少区别。
1、是否具有溯及力不同。合同解除具有溯及力,既可溯及地产生合同如自始至终未发生一样,而合同终止没有溯及力。
2、二者的适用范围不同。合同终止适用于履行、对价相抵等合同法确定的情形,合同解除适用范围法定或者双方当事人约定的情形导致合同履行不能等情况。
3、二者产生的法律效力不同。合同关系得以终止,进产生向将来消灭的效力,法律没有强制要求恢复到合同没有履行的效果。但合同一旦解除,合同当事人不再负担合同,并且法律还要求恢复原状。
4、消灭合同效力的类型不同。合同终止包括任意终止和非任意终止。其中,任意终止是没有法定或约定条件限制的终止。但合同解除必须基于一定原因和条件的限制。
5、消灭合同效力的权利能否继承不同。合同终止其合同效力仅面向未来而消灭,因此即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债的转移,终止权也随之转移。合同解除权并不随着债的转移二转移,即合同解除权不能被新的权利人所继承。
做好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的区别,是保障当事人之间更好地履行合同的重要环节,主要集中体现于溯及力、适用范围、法律效力、消灭合同效力的类型、消灭合同效力的权利能否继承不同五个方面。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的区别。若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登陆找法网进行律师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