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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农村私有二手房屋的合同是否有效

2020-02-19 17:16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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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房价的高额使得不少小伙伴将目光转至农村的一些私有房屋,而农村的房屋往往还会涉及到一些二手房屋的问题。那么大家知道出售农村私有二手房屋的合同是否有效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

  以案说法——出售农村私有二手房屋的合同是否有效

出售农村私有二手房屋的合同是否有效

  案情介绍:

  2015年6月15日家住XX市区的林某与章丘某村村民许某签订了农村宅基地私有房屋买卖协议,双方约定,村民许某将其名下位于村西头一处300平米房屋出售给林某,林某一次性支付购房款6万元人民币。林某经过装修改造,将该房屋打造成一栋乡村别墅。

  2017年5月份,村民许某因到村里再次申请宅基地,村委会以村民宅基地依照“一户一宅”原则,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为由未予批准。村民许某要求林某退回房屋遭到拒绝。为此,许某将林某诉至法院,要求认定合同无效,退回房屋。

  案例分析:

  农村宅基地不同于商住地,其转让条件是由国家法律作出了强制性规定的,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申请或变相取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需要注意到的是,有些人为了故意规避法律,在购买了农村房屋私有房屋后又将户口迁到本村,认为购买人成为本村村民后房屋买卖关系就能受到法律保护,这一点的理解是片面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5年全省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认为,“农村私有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应以认定无效为原则,以认定有效为例外。只有房屋买卖双方均是同一经济组织的成员的,可以认定有效。”需要注意的是本村村民并不意味着就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只有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可以享有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相关政策,村民想要成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还要经过村民委员会的选举通过等流程才能认定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关于“出售农村私有二手房屋的合同是否有效”的相关内容,不知道有帮助到各位小伙伴吗?出售农村私有二手房屋的合同如果违反强制性法律法规就是无效。如果您后续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随时向找法网的在线律师进行咨询,他们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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