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咨询

我的爸爸有一套所有权的房屋,房产证姓名只能我和爸爸。他人有权利承继吗?假如动迁房子赔偿的和产权年限的一样吗?

2020-03-08 19:43: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在离婚时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过户可以选择如下两种方式: 一种是在离婚前变更,另一种是在离婚后变更。在离婚前变更产权人名字是不用缴纳契税等各种费用的,因为这时房屋仍然是夫妻共有财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仍为双方共有财产。
    在离婚后变更产权人名字是否需要缴税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1999〕391号1999年6月3日)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
    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因此,夫妻离婚后办理房屋转移,只要能提供离婚判决或离婚证等能证明夫妻确已离婚的有效文书,则同样不需要缴纳契税等费用,因为由于离婚引起的房屋过户不是房屋买卖行为。
  • 房产继承是指依照《继承法》规定,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至继承人的法律行为。这里需要指出的是,继承完成必须符合被继承人已死亡这一要素,如父母仍然健在,房产转移行为应该叫赠与,而不是继承。
    房产继承按照法律规定,又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合法遗嘱来确定继承人和继承方式的继承方式;法定继承是指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 动迁安置房能否进行买卖,首先要看待售的安置房是属于哪种类型的房屋。如果该房屋属于上文中的第二种房屋,或者虽属于第一种房屋但是禁止交易的期限已经届满的,那么这样的拆迁安置房则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没什么区别,可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一样进行买卖。
    而对于第一类且限制转让期未界满的房屋,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则是不能进行买卖的。不过由于安置房价格相比同地段的商品房低很多,所以,尽管拆迁安置房的交易权利受到诸多限制,但在现实生活中,民间已事实上形成了拆迁安置房交易市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