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咨询

父母亲把房产继承给小孙子,沒有告知再见和叔叔,我想问一下那时候再见和叔叔还有没有房产权

2020-05-06 12:23: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纠纷涉及房子过户的,房产过户所需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经公证的 房地产赠与书、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4)房地产权利证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 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 转移的批准文件;
    (8)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 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14)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 遗赠抚养协议的房子如何过户:
    当事人把相应的信息填上这些文件上,然后有相应部门的敲章即可。具体材料如下:

    1、公证处提供的遗赠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文件(由法定继承人的,其婚姻状况证明也需要提供)。

    2、公证处提供的受遗赠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文件。

    3、公证处提供的希望某疾控中心出具遗赠人死亡证明的通知;死亡注销户口证明。

    4、受遗赠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原件只是验明真实性而用。

    5、遗嘱,很多公证员只接受公证遗嘱,如未经公证的一般会拒绝做接受遗赠的公证。

    6、公证处向遗赠人生前单位开具的调档函。
  • 房屋买卖办理过户:
    1、所需材料:
    父母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子女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一同到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交易过户手续,将该房屋产权过户到子女名下即可。
    2、过户所需费用: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
    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
    (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
    5.5%缴纳。
    (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
    (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
    100.00元。
    (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
    0.5%缴纳
  • 房屋拆迁补偿的办法:
    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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