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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公积金可以取出来吗

2018-10-22 14:54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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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都知道公积金房贷利率比商业银行放贷利率要低几个点,几十年的贷款算下来,公积金房贷要少还几万甚至十几万。那么,不用公积金贷款,提取公积金可以吗?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详细说明一下,合肥公积金可以取出来吗?大家一定要认真看哦。

  一、合肥公积金可以取出来吗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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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各地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提取规定了不同的条件、流程,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二、合肥公积金提取流程

  1、符合本办法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可凭提取凭证,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申请表》。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核实或不为职工出具《提取申请表》的,职工可以凭规定的有效证明材料,申请管理核心督促单位办理。

  2、改制、破产企业的原单位封存户职工,由原行业改制服务核心(或行业指定的留守组织、管理机构)进行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3、职工凭提取凭证及经单位核实《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核心、分核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分核心或管理部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4、经审核准予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单位集中统一办理的,所提金额由受委托银行全额汇至单位,职工在单位进行签字认领;个人提取则直接转入住房公积金黄山卡或单位提供的结算账户上。

  行为至此,已接近尾声,希望你对“合肥公积金可以取出来吗”这个问题有了详细的了解,若是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上的在线律师,他们一天24小时在线,能随时为大家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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