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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公积金可以个人缴纳吗?

2020-03-31 14:05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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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国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来看,单位为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一定是在机关单位在预算中列支或者企业在成本中列支,超出范围将会受到规范。那么大家知道合肥公积金可以个人缴纳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

  合肥公积金可以个人缴纳吗?

合肥公积金可以个人缴纳吗?

  合肥住房公积金不可以个人购买,单位自到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之日至20日内,职工或单位经办人可持管理中心审核文件,到管理中心指定的住房公积金委托缴存银行(徽商银行)办理职工个人账户设立。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新开户流程:

  办理材料:

  一、单位确定的经办人(非本单位职工携带授权委托书)应持下列新开户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单位设立批文(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2、当月社保缴费核定单(如遇参保人员与实际缴费人员临时不符,可附社保人员增减花名册加以说明)。

  3、《开户申请表》、《个人明细账户设立登记表》。

  4、《授权书》(本单位职工可以不填写)。

  5、《开通网上查询申请表》。

  6、《黄山卡办理申请表》一式两份(单位版)。

  7、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二、人事代理机构(人力资源公司)办理代理业务除以上材料还应提供:

  1、《服务代理协议》。

  2、委托单位《关于合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承诺书》,主要内容即说明本单位全员委托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而且工资基数申报合规。

  办理地点:

  携以上材料至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花园街营业部(花园街79号群艺巷内)、城北营业部(新蚌埠路128号铁路分中心)、滨湖营业部(南京路2588号要素大市场D区三楼)、政务区营业部(政务区琥珀五环城2号写字楼四层-金寨路与习友路交口西南角)办理开户登记和个人账户的设立。

  *本市人事代理机构(人力资源公司)代理开户业务限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花园街营业部办理;市属县市新开户单位分别在所在地住房公积金机构办理。

  注:新开户相关表格可在网点咨询处领取或在中心网站上下载。

  法律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关于“合肥公积金可以个人缴纳吗?”等相关内容,不知道有帮助到各位小伙伴吗?根据相关规定,个人是不可以缴纳合肥公积金的。如果您后续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随时向找法网的在线律师进行咨询,他们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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