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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可以行使国家立法权?

2020-03-20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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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权是决定权,是非常重要的,立法要是立得好,能够促进国家的发展,如果立得不好,会给对国家产生严重的不利影响,那么在我们国家谁才有权立法呢?那么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谁可以行使国家立法权?

  一、国家立法权由谁行使

  立法权就是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的权力,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权力;第二类中制定和修改普通法律的权力。一方面,立法机关自己制定法律,另一方面,立法机关授权行政机关制定法规、条例、决议和命令等,它们都具有法律规范的性质。在资本主义国家,作为立法机关的议会还享有提出法案的权力。这里的法是指狭义的法,不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中国只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才有国家立法权,也只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才是国家立法机关。

  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由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年的会期较短,不可能及时、多次审议立法事项,所以,全国人大常委会也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另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

谁可以行使国家立法权

  二、立法权的性质是什么

  立法权是近代分权理论与实践的产物,是国家权力体系中一种相对独立的权力,是具有政治性质的一种重要国家权力。所谓立法权是一种相对独立的权力,是指这种权力较之行政权、司法权而言,在适用范围、运作特点、合法性基础等各方面都有明显的不同,虽然近些年来,在许多国家出现了三权之间相互渗透的情形,如委托立法,行政司法等,但上述现象并没有从根本上动摇三种权力划分的根基。之所以说立法权是一种具有政治性质的权力,是因为立法权通常与国家的最高权力相联系,体现或代表国家主权或人民主权,并且管辖具有普遍意义的事物。在这方面,许多思想家都有过重要论述。

  三、拥有立法权的机构有哪些

  在法学理论上,拥有立法权的机构应当是代议制机构,如西方的议会,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等。但随着立法专业化技术的提高和行政事务不可避免的扩张,世界各国的行政机关也或多或少地代行部分立法权。

  在我国,根据《立法法》及相关规定,拥有立法权的主体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制定法律;国务院可以制定行政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

  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制定部门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制定地方性规章。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谁可以行使国家立法权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如果是指狭义的法律,那么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立法权;但是如果是广义的法律,立法权的行使主体就很广泛了。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登陆找法网免费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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