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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纠纷中员工节假日加班没加班费怎么处理

2020-04-07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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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可知,我国实行的是劳动者每天的工作时间不得超出八小时,平均每周不得超出44小时,特殊情况下可以经过协商延长。那么大家知道劳动合同纠纷中员工节假日加班没加班费怎么处理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

劳动合同纠纷中员工节假日加班没加班费怎么处理

  以案说法——劳动合同纠纷中员工节假日加班没加班费怎么处理

  案情介绍:

  陈某于2011年4月20日入职某科研公司,担任调查员一职,其月工资为5100元。陈某正常工作至2014年2月10日并离职,科研公司向其支付工资至该日。2014年2月17日陈某就其与科研公司的加班工资争议向仲裁委提起了申请。庭审中,陈某主张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2月10日期间其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7天,每周有2天休息日加班。

  案例分析:

  根据单位的安排加班,员工应注意保留证据

  加班工资的争议应当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劳动者必须是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加班,自行加班不能要求加班工资。第二,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也就是双休日加班的,应当首先安排劳动者倒休,不能安排倒休的,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工资标准支付200%的加班工资;如果安排劳动者在平时或者法定节假日加班,则不能以倒休为借口不支付加班工资,除非双方另有协议。第三,如果劳动者执行的是非标准工时制,执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劳动者无权要求加班工资;执行综合工时制的,劳动者可以就超过法定工时部分按照延时加班的标准主张加班工资,遇法定节假日上班,有权要求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

  最后,虽然法律规定了加班事实的举证责任由劳动者负担,但是劳动者有证据证明单位掌握着其加班事实的证据而拒不提供的,单位要承担败诉的后果。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关于“劳动合同纠纷中员工节假日加班没加班费怎么处理”的相关内容,不知道有帮助到各位小伙伴吗?小编提醒大家,由于我国规定加班事实的举证责任由劳动者承担,所以一定要保留相关的证据。如果您后续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随时向找法网的在线律师进行咨询,他们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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