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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鱼塘承包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2020-04-08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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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相关解释法规来看,承包合同中承办方享受的就是经营管理自主权利,也就是大家常说的承包经营权,而发包方则是监督的一方。那么大家知道农村鱼塘承包合同纠纷如何处理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

  以案说法——农村鱼塘承包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农村鱼塘承包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案情介绍:

  2014年2月,某村村民林某某向该村村民委员会承包了一个鱼塘,面积约为10亩,合同约定:承包期限为2014年春节起至2016年春节止共2年,承包方不能改变鱼塘用途,期满保持原状归还发包方。在2015年下半年,经村民举报,该村村委干部发现林某某利用承包的鱼塘,允许他人向该鱼塘倾倒垃圾及废土,并以此盈利。该行为严重破坏了鱼塘,损害了村集体的利益。村干部立即联系承包人林某某,但承包人不予理睬。随后,在律师的建议下,该村村委将该情况及时通知镇政府国土所。国土所人员经核实情况后,责令林某某停止向鱼塘倾倒垃圾废土。在了解基本情况后,律师通过村委联系到林某某,向其说明其行为的违法性及可能需承担的民事、刑事责任。

  案例分析:

  1、民事责任方面,林某某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与村委的承包合同的约定。根据双方的约定,林某某在承包鱼塘后不得改变用途,期满应保持原状归还村委。林某某在承租期间,以盈利为目的,擅自向鱼塘倾倒垃圾及废土,违反了与村委之间的合同约定,破坏鱼塘,完全改变了鱼塘的用途,系根本违约的行为。村委可以解除与林某某的鱼塘承包合同,并要求林某某恢复鱼塘原状,赔偿相关损失。

  2、在刑事责任方面,因为林某某是用垃圾及废土倾倒在鱼塘里,鱼塘被填后既无法养殖,也无法种植农作物,严重破坏了农用地。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本条中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矿产资源法等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中有关土地管理的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按用途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地、养殖水面等。如果林某某毁坏鱼塘面积达到法定的标准,可能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关于“农村鱼塘承包合同纠纷如何处理”的相关内容,不知道有帮助到各位小伙伴吗?农村鱼塘承包合同纠纷可以通过与村委会之间协商解决是最优的处理方式。如果您后续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随时向找法网的在线律师进行咨询,他们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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