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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2020-06-03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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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铁是重要的交通工具,对于我国经济发展是非常重要的,如果要修高铁,就需要征地,征地是要给被征收方相应的补偿费用的。那么,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将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意思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

高铁征地补偿标准

  二、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对征收农村土地的补偿标准并没有统一规定。是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由当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但是补偿内容大致相同,分为三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1、土地补偿费: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补偿费为该被征收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2、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三、征地补偿纠纷怎么解决

  1、补偿标准争议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2、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其性质为民事纠纷,当事人为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3、征地信息公开纠纷属于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知道,我国对征收农村土地的补偿标准并没有统一规定。是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由当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若大家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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