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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是怎样的

2020-06-03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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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是政府对被征收方给予补偿安置费的一个计算标准,是很重要的。那么,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是怎样的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能不能告呢?下面将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是怎样的?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能不能告?

  公告是行政公文的主要文种之一,公告主要有两种,一是宣布重要事项;二是宣布法定事项。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公告往往被各机关、单位、团体用于诸多琐事通知。使得公告的严肃性被大大降低,甚至被人们所忽视,用的更多的反而是广而告之的含义。

  最高院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主要内容是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的补偿安置方案,该补偿安置方案需经过批准以后予以组织实施。该公告的目的是让相关权利人知悉安置补偿的标准和方法,并有机会提出意见。据此,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本身只是发布土地管理部门拟定的、尚需批准的补偿安置方案的载体,不会对被征收人的安置补偿利益产生影响。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若改变拟定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内容,使得权利人对补偿安置方案的内容产生认知错误,影响其提出意见并实际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则具有可诉性。

  法律依据:

  根据《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八条之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二)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三)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五)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六)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提出行政复议申请,除不符合行政复议法和本条例规定的申请条件的,行政复议机关必须受理。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是怎样的”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若大家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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