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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征地补偿和安置费的对象是怎样的

2020-06-03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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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征地补偿和安置费是农民被征地非常关心的问题,了解农村征地补偿,就需要了解安置费、补偿对象等内容。那么,农村征地补偿和安置费的对象是怎样的呢?下面将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农村征地补偿和安置费的对象是怎样的

  物权法第42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和不动产。该法规定的征收的对象为集体所有的土地、单位或者个人所有的房屋和不动产。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耕地、荒地、荒坡、荒沟、滩涂、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针对房屋所有权的征收,一直以来是把房屋作为地上附着物来进行征收,但《土地管理法征求意见稿》第十七规定:将第四十七条修改为:“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兼顾国家、集体、个人合理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给予公平合理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民宅基地及房屋补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以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

农村征地补偿和安置费的对象

  二、农村征用土地一亩补偿多少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5261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

  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第五十条: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1653应当根据土地估价结果和政府产业政策综合确定标底或者底价确定招标标底,拍卖和挂牌的起叫价、起始价、竞回买保证金,应当实行集体决策。

  招标标底和拍卖挂牌的底价,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结束之前应当保密。对符合招标拍卖挂牌公告规定条件的答,应当通知其参加招标拍卖挂牌活动。

  第五十二条: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为投标人、竞买人查询拟出让土地的有关情况提供便利。出让人应当对投标申请人、竞买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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