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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录能否能给犯罪嫌疑人看?笔录需要签字吗?

2020-06-04 17:42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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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侦查机关在进行调查案件时,比如询问犯罪嫌疑人时都会制作相应的笔录,而笔录也能作为证据使用。那么大家知道笔录能否能给犯罪嫌疑人看?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

  一、笔录能否能给犯罪嫌疑人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笔录是不会给犯罪嫌疑人看的,但犯罪嫌疑人可以委托律师查阅案卷材料,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可查阅案件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査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笔录能否能给犯罪嫌疑人看?笔录需要签字吗?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第四十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二、笔录需要签字吗?

  刑事诉讼法规定,讯问笔录要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对,并且要签名确认,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有差错,可以要求补充或者改正。所以,在接受审讯时,一定要认真看笔录,核对无误后再签字,笔录记载不真实的可以拒绝签字

  但我国法律仅规定:询问笔录,法律文书送达、宣告过程中当事人拒绝签字的,承办人员说明情况并签字的,不影响法律效力。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01条第二百零一条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或者向他宣读。如果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应当允许犯罪嫌疑人补充或者更正,并捺指印。笔录经犯罪嫌疑人核对无误后,应当由其在笔录上逐页签名、捺指印,并在末页写明“以上笔录我看过(或向我宣读过),和我说的相符”。拒绝签名、捺指印的,侦查人员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关于“笔录能否能给犯罪嫌疑人看”等相关内容,不知道有帮助到各位小伙伴吗?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笔录是不能给犯罪嫌疑人看的,但是犯罪嫌疑人可以委托律师进行查阅。如果您后续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随时向找法网的在线律师进行咨询,他们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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