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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解散的债务清偿原则是怎样的

2020-06-12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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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伙企业解散的债务是由合伙企业本身的财产以及合伙人承担的,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那么合伙企业解散的债务清偿原则是怎样的?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合伙企业解散的债务清偿原则是怎样的

  1、全额清偿的原则

  这里的全额清偿是指对债务的全额清偿,不包括合伙人的权益,即清算人在对合伙企业财产进行清理、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支付清算费用(即清算期间发生的清算人应得报酬、公告费、咨询费、诉讼费及其他因清算发生的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保险费用、合伙企业应缴未缴的税款后,确认合伙企业的财产足以抵偿其债务时,依法处分合伙企业财产,将属于债权人的财产全额偿付给债权人。

  这一原则是对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也是合伙企业解散与清算的前提。如果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应当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解散的债务清偿原则是怎样的

  2、先合伙企业债权后合伙人债权的原则

  清算人只有在全额清偿合伙企业债务后,才能以所剩资产向合伙人返还其出资和分配收益。在清偿完合伙企业债务前,即使其财产具有向合伙人分配的余地,清算人也不得先向合伙人分配财产。

  3、按照约定分配合伙企业财产的原则

  在合伙关系中,协议是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伙准则,是合伙人权利义务产生的依据,协议约定了财产分配办法的,企业清算完毕,即应按规定的办法和比例分配所剩财产,未约定办法和比例的,依据法律规定各合伙人平均分配所剩财产。

  法律规定:

  《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一条: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合伙企业解散的债务清偿原则是怎样的的内容,合伙企业解散的债务清偿原则有三个:全额清偿的原则、先合伙企业债权后合伙人债权的原则、按照约定分配合伙企业财产的原则。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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