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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中可以公证的遗产继承范围是怎样的

2020-06-16 18:08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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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办理遗嘱公证时,尤其在审查当事人提供的遗嘱,或为当事人起草遗嘱时,必须明确合法的遗产范围,避免当事人错误处分不属于遗产范围的其它财产。那么遗嘱中可以公证的遗产继承范围是怎样的?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遗嘱中可以公证的遗产继承范围是怎样的

  继承法第三条明确规定:遗产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合法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遗嘱中可以公证的遗产继承范围是怎样的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它合法财产;由于法律水平参差不一,公证人员对“公民的其它合法财产”所含范围的理解极可能与法律规定相悖,在这里也很难用文字一一罗列其它合法财产,我们不妨使用排除法,只需了解哪些财产不属继承范围即可。

  二、遗嘱中不可以公证的遗产继承范围是怎样的

  不能被继承的财产及财产权利有:

  1、被继承人的人身权、政治权利。

  (1)人身权利包括:姓名权、人身自由权、劳动权、名誉权、肖像权、荣誉权、生命健康权、受教育权、休息权等。

  (2)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权,宗教信仰自由权,通信自由、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权,担任领导职务权,批评、建议权,申诉、控告、检举权,权利被侵犯取得的赔偿权等。

  2、专属于被继承人本人的财产权利。包括:

  (1)国家、集体财产的使用权,包括:公共财产使用权、自留山、自留地、鱼塘、果园、滩涂、水流、牧场、草原等的经营权以及宅基地的使用权;

  (2)雇佣合同中的劳务权、财物代管权等;

  3、不属于被继承人的财产。

  (1)国家、集体的财产;

  (2)被继承人生前已处分的财产;

  (3)被继承人配偶的财产、婚前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配偶的部分;婚姻存续期间约定为配偶的财产;被继承人与家庭其他成员的共同财产;死者家属的抚恤发给金、生活补助费;被继承人的人身保险合同中明确指定受益人的财产等。

  法律规定:

  《继承法》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遗嘱中可以公证的遗产继承范围是怎样的的内容,公证人员在起草和审查遗嘱时应注意规避和提示当事人勿写不属公民遗产范围。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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