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遗产继承公证的流程是怎样的,需要注意什么

2020-06-16 18:11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我国为了预防纠纷,保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设立了公证制度,在遗产继承事宜中,被继承人可以对自己的遗嘱进行公证,继承人也可以对继承中的一些事项进行申请公证,那么遗产继承公证的流程是怎样的?需要注意什么?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遗产继承公证的流程是怎样的

  第一:填写《公证申请表》。

  根据自己的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

  第二:提交公证需要的相关材料。

  一般有个人身份证件、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被公证的材料或者文件等。

  遗产继承公证的流程是怎样的,需要注意什么

  第三:进入到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

  当所有的材料都已经准备齐全以后,就可以把证明材料和相关的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了,然后由承办的公证员予以受理。

  在承办公证员对你填写的《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给你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然后你就凭借着受理通知单进行相关的立案,缴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承办公证员会告诉你具体的内容,但是咱们千万记得不要忘记要你的公证费发票。

  第四: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

  领取遗产公证书就是最后一步了,根据承办公证员告知你的领取遗产公证书的时间,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和公证费发票,按照要求的日期去公证处领取就可以了。

  二、遗产继承公证需要注意什么

  1、所有法定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

  3、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4、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5、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

  法律规定:

  《公证法》第二十六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遗产继承公证的流程是怎样的、需要注意什么的内容,遗产继承公证的流程:填写申请表、提交资料、等待审核、领取证书。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大家都在问
怎么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遗产继承公证应该要怎么样去办理呢?
办理遗产继承公正的程序: 一、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 二、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三、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 四、审核完毕之后,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 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证书应当按照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的格式制作,由公证员签名或者加盖签名章并加盖公章。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公证书应当按照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的格式制作,由公证员签名或者加盖签名章并加盖公证机构印章。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网 在线
7x24小时在线 平均5分钟响应
继续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