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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2020-06-23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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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的相关规定可知,侵犯商业秘密罪一般是指以盗窃或者披露等不正当手段,侵犯他人商业秘密并给权利人造成损失的行为。那么大家知道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

  是指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客体是什么,一说是社会经济秩序和商业秘密权,个人认为侵犯的是财产权,因为商业秘密是一种知识产权,可以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而知识产权属于权利人的无形资产,是一种财产。从证据角度来讲,需要确定这些技术信息或商业信息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二)从主体要件

  侵犯商业秘密的主体是自然人或单位。一般情况下,主要包括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员工、离退休人员、受委托人以及监督检查和管理机关人员,但实践中还包括任何因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商业秘密的自然人或单位。

  (三)主观要件

  即主观上明知或应知其为商业秘密而窃取或使用,过失不能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被告实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时是否是故意,同样需要控方举证证明。

  (四)客观要件则

  首先,行为的对象是商业秘密;其中商业秘密属于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的,具有实用性的且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控方必须提供证据证明侵犯的对象是商业秘密。

  其次,被告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即被告有接触商业秘密的条件,实施了复制、窃取、泄露和使用等侵犯行为;被告实施行为的对象与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具有同一性;这一点需要形成证据链,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

  最后,上述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法释[2004]19号《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应当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造成特别严重后果”,应当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可见,损失金额五十万是罪与非罪的界限,同样需要有充足的证据来证明。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的相关内容,不知道有帮助到各位小伙伴吗?从主体要件上来看,侵犯商业秘密罪一定是自然人或者单位,其中还包括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等。如果您后续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随时向找法网的在线律师进行咨询,他们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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