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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槽员工泄露商业秘密该怎么办

2020-06-29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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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如今这样一个竞争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的商业秘密可以说是同其它企业竞争最强有力的武器,甚至是直接影响企业日后的发展方向。那么大家知道跳槽员工泄露商业秘密该怎么办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

  以案说法——跳槽员工泄露商业秘密该怎么办

跳槽员工泄露商业秘密该怎么办

  案情介绍:

  2006年张五五入职六六公司处,双方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书》。协议约定,在张五五自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开展与六六公司竞争的业务或到与六六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任职,也不得到与六六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提供劳务。同时,约定了竞业补偿标准和违约金支付标准。2013年7月31日,张五五申请辞职,六六公司根据双方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书》,按月支付张五五638.2元经济补偿。后六六公司发现张五五到与其存在竞争关系的久久公司工作,遂六六公司向法院起诉张五五,要求退还竟业限制补偿金6382元、支付竟业限制违约金76584元。张五五辩称,六六公司提供的录音证据不合法,对真实性不认可等,请求法院驳回六六公司诉讼请求。

  案例分析:

  张五五和六六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保密协议、员工承诺书、竞业限制协议书等文书符合法律规定。张五五对六六公司要求员工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履行商业保密义务事项知晓,张五五从六六公司处离职后,六六公司按约定每月给付张五五竟业限制补偿金,张五五也应当按约定履行自己竟业限制约定义务,包括不到和六六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单位提供劳务。六六公司提供的电话录音系视听资料,结合网通公司出具的载有电话号码的缴费发票及通话记录,法院认定张五五在和六六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久久公司处工作,违反了竟业限制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张五五应当按竟业限制协议中约定的违约金条款履行惩罚义务。根据竟业限制协议约定,张五五应给付六六公司违约金为(638.20元/月×24月×5倍)76584元,六六公司请求张五五返还竟业补助金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关于“跳槽员工泄露商业秘密该怎么办”的相关内容,不知道有帮助到各位小伙伴吗?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可知,跳槽员工泄露商业秘密,用人单位可以依据约定请求其支付违约金。如果您后续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随时向找法网的在线律师进行咨询,他们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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