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行政裁决和行政仲裁的异同点有哪些

2020-07-24 17:58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在我国现有的行政法律体系当中,行政仲裁与行政裁决可以说是较为常见的两个法律名词,其中行政裁决一般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当事人之间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为。那么大家知道行政裁决和行政仲裁的异同点有哪些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

  行政裁决和行政仲裁的异同点有哪些

行政裁决和行政仲裁的异同点有哪些

  行政仲裁与行政裁决的不同点:

  1、行使的机构不同。仲裁是仲裁机构根据当事人双方自愿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受理并由仲裁庭对双方当事人的争议事项进行审理和裁决,而行政裁决则是由国家行政机关根据其行政管理职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2、受理的根据不同。仲裁机构受理案件是根据当事人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其对案件管辖权的取得完全基于当事人双方的授权。而行政裁决则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实施强制管辖。

  3、适用的法律不同。仲裁机构处理争议是根据事实、依据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处理纠纷,即在全面、深入、客观地查清与案件有关的事实的基础上,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确认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法律法规未对有关争议作明确规定时,可以参照经济贸易惯例或者行业惯例来确认责任。而行政裁决则只能根据事实,依据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来确认责任。

  4、效力不同。仲裁实行一裁终局。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行政裁决作出后,当事人不服可依法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5、性质不同。仲裁是对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作出裁决;行政裁决则是由国家行政管理机关依其行政职权,以领导与被领导、管理与被管理之间的隶属关系进行的裁决。

  行政仲裁与行政裁决的共同点:

  1、都是行政机关以第三者的身份居间裁断。

  2、处理对象都是民事争议。

  3、都是行政机关运用行政权力的过程。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关于“行政裁决和行政仲裁的异同点有哪些”的相关内容,不知道有帮助到各位小伙伴吗?其中就效力层面而言,仲裁是一裁终局,而裁决作出后当事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您后续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随时向找法网的在线律师进行咨询,他们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