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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2020-08-07 11:53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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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损害鉴定是发生医疗损害后,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出具鉴定意见的一个过程,进行医疗损害鉴定是需要准备相应的材料的。那么,医疗损害鉴定需要哪些材料呢?医疗损害鉴定流程是怎样的呢?医疗损害鉴定的主体有哪些呢?下面将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医疗损害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一)患者提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提供的资料:

  1、提起鉴定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2、病历资料:由患者保管门急诊病历的,患者应当提供所有门急诊病历资料;住院患者应当提供就诊及出院证明等资料。

  (二)医疗机构应当提供的资料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医疗损害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二、医疗损害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其实医疗损害鉴定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一)司法鉴定机构指派鉴定人;

  (二)鉴定人制定鉴定方案:鉴定方案时鉴定人实施鉴定的步骤和方法,鉴定人应根据案件的具体医疗资料,制定符合个案的鉴定步骤与方法;

  (三)召开听证会:医疗损害鉴定应当由法官、医患双方当事人、鉴定人共同参与的听证会。听证会的过程及结果是医疗损害鉴定最为重要的,鉴定人会听取双方陈述意见并就相关问题听取双方的辩论意见,我们有专业的法医、临床医师代理出席此过程,避免患方因对医学知识的匮乏造成自己的权益不能得到支持。

  (四)综合分析:综合分析是对鉴定中发现的问题及其在案件中的作用进行全面、综合的分析、研究和判断。

  (五)鉴定的记录和符复核。

  看似一个简单的过程,当中要求患者不仅懂医而且懂法,对于其认为医院存在的过错提出明确的法律依据或者医学依据,这对患者而言难上加难。

  三、医疗损害鉴定的主体有哪些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决定进行医疗损害鉴定的,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鉴定。

  人民法院委托进行医疗损害责任过错鉴定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组织鉴定。

  在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医疗损害鉴定的新规定颁布之前,人民法院也可以委托各级医学会进行医疗损害责任技术鉴定。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疗损害鉴定需要哪些材料”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知道,进行医疗损害鉴定,患者和医疗机构都是需要提交鉴定的材料的,注意保存好相关材料就行。若大家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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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法条
  •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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