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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收集事实婚姻重婚的证据

2020-08-10 17:42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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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婚罪属于少数可以自诉的刑事案件,自诉是指不需经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就可以由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诉讼中需要有相应的证据材料。那么如何收集事实婚姻重婚的证据?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如何收集事实婚姻重婚的证据

  在事实婚姻重婚自诉案件中对自诉人而言最重要也最困难的就在于证据的收集。自诉人关于重婚罪的证据收集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来自被告人的证据。

  (1)自诉人与被告人谈话时的录音证据。自诉人未经被告人同意私自录音,原则上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而雇佣“侦探”窃听被告人与第三人谈话的证据,由于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属于非法证据,不能在法庭使用。

  如何收集事实婚姻重婚的证据

  (2)被告人自己书写的书证,如为维持婚姻关系而写的“承诺书”、“保证书”。这类“保证书”中的责任部分例如“净身出户”、“赔偿10万”由于违反了当事人自愿原则通常是无效的,但叙述事实的部分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

  (3)被告人公布的电子证据。被告人在微信朋友圈、微博或者是其他方式在网上公布过的证据。

  2、来自他人的证人证言。

  在自诉人提起自诉之前,可以邀请与自诉人、被告人都有联系的长辈或者朋友为双方进行调解,诉讼是有成本的,能够通过调解使双方化解矛盾是最好的结果。即使调解没有结果,参与调解的人也能将调解过程中了解到被告人的自述作为证据向法院提交。

  3、来自第三方机构的证据。

  例如医院的病例和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材料。这类证据的取证对自诉人而言是最困难的,因为我国法律并没有赋予公民个人调查取证的权利,此类证据在自诉人掌握线索后,可以在向法院提起自诉后,聘请律师帮助收集,也可以不选择自诉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收集证据。

  法律规定:

  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如何收集事实婚姻重婚的证据的内容,事实婚姻重婚的主要收集方式有:自诉人与被告人谈话时的录音、被告人自己书写的书证、保存被告微信朋友圈、微博上公布的证据等。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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