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古老的风俗,女性结婚后就是丈夫家的人了,因此,不管是基于日常生活需要还是这种归属问题,女性结婚后通常会把户口迁至男方家庭,成为男方户口本里的成员。但是,生活难免出现意外,离婚的情况也是非常普遍的。
这就涉及到女方离婚后户口是否要从男方户口本中迁出以及什么时候迁出的问题了。
在我国的户籍制度中,夫妻结婚后一方户口是否需要迁至另一方并没有法律规定,而对于离婚后是否需要将户口从另一方户口本中迁出也没有法律规定,往往是由当事人根据自己的生活需要决定什么时候迁出。这样就容易出现问题,比如女方要结婚时,户口还挂在男方户口本中,而男方又不肯将户口本给女方,或者女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户口被男方迁出去。
因此,我建议女性如果离婚后,应该尽早将户口迁出,避免以后需要用户口本时不方便。需要明确的是,离婚并不会导致户口被注销,只存在户口迁出或者迁入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