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被告不到庭是可以离婚的。
在离婚诉讼中,有些被告不签收法院的传票,开庭时也拒不到庭。依照法律规定,在不能送达后,可以公告送达,公告期是60天,公告期满既可以依法进行缺席判决,此时只要原告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关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院是会判决离婚。所以这个纠纷的关键还是当事人如何收集整理证据。
根据《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