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的肇事车处理如下: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对肇事车辆临时扣押。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交警部门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临时扣押肇事车辆,交通警察应当当场制作。
但是,如果肇事车上装有货物,交警不得扣留货物,在核实后通知司机或货主自行处理。公安机关对于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且在规定期限内将扣押的肇事车还给车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