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赔偿金不给可以通过当事人协商、交通部门调解、诉讼三种方式解决,同时可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限额内先行赔付。
依据《中国保监会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公告》,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4条,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若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另外,关于财产赔偿金,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22条,可由当事人进行协商,并签署相关协商协议书,若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