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提出的这个问题,实际想问的应该是对于高利转贷罪,应当由谁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高利转贷罪属于公诉案件,通常情况下应当由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分为公诉犯罪和自诉犯罪,所谓公诉犯罪即由侦查机关立案侦查,由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自诉犯罪是指由自诉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刑事案件。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10条的规定,自诉案件仅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这三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