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出现工伤的,受伤职工仍可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工伤待遇。
用人单位与职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也就是说虽然没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
在处理工伤时,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在认定工伤并治疗终结后再申请伤残鉴定,之后再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情况确定具体的工伤赔偿金额。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应由用人单位自行赔偿工伤职工全部的工伤待遇。对于赔偿金额,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