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分居多久的问题,首先要看双方分居的原因,是否为因感情不合而分居,而且分居是否导致了夫妻感情破裂,人民法院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经调解无效后准予离婚。
其中关于分居的情况,法院经调解无效准予离婚的规定,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有明确规定:
第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第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第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第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可见,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一方提起诉讼离婚,并且能够提供相应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