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配偶权是可以提起诉讼维护合法权益的。
配偶权体现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是由我国的婚姻法第四条做了相应的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
可见,一方面,在配偶权对内关系中,夫妻双方可以互相平等地主张配偶权,比如夫妻双方可以相互主张同居的权利,同时也互负有同居的义务,夫妻双方既是权利人也是义务人,这体现了配偶权的相对性,任一方不得与第三人同居、通奸、重婚等。
另一方面,配偶权在对外关系上,其他任何第三人无权享受专属于该夫妻之间的权利和承担该夫妻之间的义务。夫妻一方或者夫妻双方都可对第三人主张配偶权,第三人应尊重配偶关系,第三人不得侵犯配偶权,侵犯配偶权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条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