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合同属于合法的合同形式,应当遵守合同法的规定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因此,电子合同在不违反上述规定的条件的同时,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的话,则是有效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作为证据使用时,还应当注意保证电子合同未被修改,可以通过公证等方式保存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