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情况下,非法同居一般是不会被处罚的。
根据《婚姻法》第32条、第46条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与第三人发生非法同居行为,无过错方可据此提起离婚诉讼并索要离婚损害赔偿金,且根据司法实践,一般情况下,离婚过错方可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
2、特殊情况:根据《婚姻法》第45条及《刑法》第258条的规定,与第三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触犯刑法、构成重婚罪,处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必须有相关证据证实该非法同居状态已经构成重婚罪,该证据本身不容易搜集、且搜集该证据的过程中容易触犯隐私,而刑法对于证据要求比民法高,故对于普通群众来说搜集证据是一大难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