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找法网的特邀嘉宾:黄佳园。
按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如果是在试用期,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即使用人单位不同意,劳动者履行了提前告知的义务后,也可以离职。如果单位有克扣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但是这里面有一点要注意,如果劳动者没有向单位提出辞职,就离开单位,用人单位可以劳动者存在严重违规的情形,解除劳动关系,并追究因劳动者的解除行为给单位造成的损失。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