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找法网特邀嘉宾律师,谭国杰。
在诉讼离婚之中,如果女方或者是其中一方想要争取孩子抚养权的,那么就要尽量多的提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期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果双方因为抚养问题发生了争执不能达成协议的时候,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由此可知,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来说是随母亲生活的。这个主要是考虑到孩子还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而母亲更能够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至于子女两周岁以后,如果女方已经做了绝育手术,而男方没有做的,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那么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仍然相对比较大;还有如果孩子是一直跟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跟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那么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同时,法院还会考虑,男女双方各自的工作的稳定程度、收入的情况、双方的教育程度以及双方父母对于子女能否协助照顾等等因素,综合做出抚养权归属的判决。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