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是作者对作品所享有的权利,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著作权许可指的是著作权人通过订立合同将著作财产权的全部或部分许可给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方式。著作财产权根据作品传播方式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使用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将上述权利的一种或多种许可给他人使用,例如:只是将复制发行权或者是汇编权许可给他人使用许可。著作权许可还需要注意两个方面。
第一、需要注明许可使用的是专有使用权或者是非专有使用权。
第二、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和时间,例如是许可广东省或者是全国范围内使用,使用的时间是一年或数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
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本法规定可以不经许可的除外。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三)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四)付酬标准和办法;(五)违约责任;(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七条
许可使用合同和转让合同中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转让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