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人授权出版社出版发行作品,是著作权人将著作财产权进行转让或许可的一种行为。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合同约定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出版该作品。
因此,授权书属于著作权吗?这个问题其实指的是授权书的出版者所享有的专有出版权,是属于著作财产权的一种,出版社出版图书是基于著作权人的许可行使复制权、发行权的行为。
他人未经许可出版该作品,这是侵犯了出版社的专有出版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比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以及赔礼道歉等。由于著作权还涉及到公共利益,因此,侵权情节严重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对侵权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八条
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被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主张权利,并可以作为当事人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