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不可以找工商局介入,如果履行合同有争议可按合同条款的约定选择仲裁或起诉,工商部门不介入合同争议,只有涉及商品质量、消费者权益保护、市场不正当竞争、虚假宣传等问题的时候工商才会介入。
工商部门有专门管理合同的监督管理部门,其有一个科室叫“合同中介科”,发生合同纠纷时可到工商局调解。但是,工商局的调解意见无强制力,且必须是纠纷双方都愿意由工商局调解方可。合同纠纷属民事纠纷,只有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才有强制力。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
依照法律规定,应由基层法院管辖的民商事纠纷案件有:
1、人格权纠纷案件。
2、婚姻家庭、继承纠纷。
3、物权纠纷。
4、债权纠纷。
5、劳动争议、人事争议。
6、与公司、证券、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
7、适用特殊程序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