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租合同需要与原房东签合同吗?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承租人要将出租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须经原房东同意,此时形成了两组合同关系,原房东与原承租人、原承租人与次承租人,这两个租赁合同均是有效的。如果原承租人也即俗称的二房东,没有取得原房东的同意,而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原房东可以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因此,转租可以不与原房东签合同,但原承租人需取得原房东的同意,方可转租,如果转租行为未经原房东同意,原房东可以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追究原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在此情况下次承租人的利益将极大受损。从保护次承租人的利益角度出发,建议与原房东签订合同,或者可以要求原承租人出具原房东已书面同意转租的文件。如果您在实际生活中碰到纠纷,建议聘请专业的律师代理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