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合同对方违约的情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处理:
第一、要求合同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继续履行合同是违约对方必须承担的法律义务,也是本企业享有的法定权利。不论违约对方是否情愿,只要存在继续履行的可能性,本企业就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原合同约定的义务。
2、要求合同相对方支付违约金
合同相对方违约的,本企业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违约对方支付违约金。
3、要求定金担保
合同相对方违约,企业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向对方收取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违约方履行债务后,可将定金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违约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4、要求赔偿损失
合同相对方因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本企业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有权提出索赔,具体赔偿金额可以由业务经办部门会同法律顾问与合同对方协商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