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常常会遇到一些违反购房合同的情况出现,比如逾期交房、逾期办理产权证等。为了维护自身利益,买卖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违约条款,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买卖双方可以约定违约时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当约定的违约金高于或者低于所造成的损失的,买卖双方可以请求法院适当的调整。过高的部分,一般法院会按照超过造成损失的30%为标准来适当减少。违约金低于损失的,以造成损失为标准确定违约金的数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