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找法网特邀嘉宾律师:龙庆林。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退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即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的意见可以退,另外,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来签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须要证明这一点。购房人可以通合同条件谈判时双方修改的记录来证明,也可以通过双方谈话的录音来证明。
如果购房者交了定金之后改变主意决定不买,开发商有权以购房者违约为由不退定金;如果开发商将房屋卖给他人,应当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
如果购房者在认购书规定的时限内与开发商签订合同,但因购房合同或补充协议的具体条款双方存在争议,终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致使购房者不能认购房屋,开发商应当退还定金。
另外,对于内部认购等无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因本身不具备销售的条件,因此任何情况下定金都可退,无需做大量的取证工作,直接起诉即可。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