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不受5年限制上市年限的限制,但继承后仍保持经济适用房的性质不变。即再次上市仍需符合首次取得房产证之日起满5年的条件。因为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性质,所以在房屋产权发生变更的时候是受到一定的限制的。
关于经济适用房继承的有关政策有如下几点:
1、在审核阶段时,申请人家庭成员有人死亡,那么将对其余申请家庭成员的资格重新审核。若审核已完成,则无须重新审核。
2、在保障房的租赁合同签订之后,若有申请家庭成员中有人死亡的,租赁合同则继续有效,若死亡者是主申请人的,需重新更改主申请人,并且要重新签订合同。
3、若是在合同期满时,申请的家庭成员中有人死亡的,住房保障机构将会重新审核该家庭是否仍然符合准入的标准。
4、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而且继承的时候是不需要房产证满5年的。
5、如果房屋的权利人死亡的,那么继承人之间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