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书应具备以下内容:
第一、要写明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地址、联系电话等。
第二、诉讼请求一定要明确具体,应写明离婚态度,离婚后子女应如何抚养及抚养费如何承担、财产、债务如何处理等等。
第三、在事实与理由部分,要写清楚自己提起离婚的理由,具体应写明如何相识,婚姻基础如何,婚后感情如何,是否吵架或打架及原因,是否有吸毒、赌博恶习或婚外情情况,婚后子女、财产、债权债务情况,是否经过调解、调解结果如何,以前是否曾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处理的结果如何等等。
第四、写明起诉状要递交的法院名称、起诉人签名、按印及起诉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