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合同。租房合同协议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位置、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费、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比如承租一方在租赁期间对房屋进行装修所形成的添附,在双方解除合同时对所形成的添附的处理约定等。
另外,考虑到实际情况,如果房屋有可能被征收,还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